各学院: 为持续发挥优秀教师在课堂教学的示范引领作用,搭建教师交流学习提升平台,推进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本学期继续开展“金”彩一课教学示范课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示范课申请条件 1. 主讲教师对所申请示范的本科课程讲授达3轮及以上方可申请,且要求教师师德师风良好,课堂教学效果好,学生教学评价高,课程融入课程思政效果好。2. 学院要加强申请教师遴选审核,择优推荐省级或校级教学名师、教学骨干、一流课程或精品课程主讲教师、教坛新秀、各类教学竞赛获奖教师等。3. 各学院本学期限申报1门示范课程。 二、示范课时间安排第3至第17教学周(3月3日-6月13日)开展课堂教学的理论课程。 三、示范课申请流程符合条件的教师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经学院审核,确定示范教师后,填写本学期“金”彩一课教学示范课程汇总表(见附件),含课程名称、开课时间、开课地点等,并将汇总表电子版于2月21日前报送至教师发展科。四、其他 1.各学院要认真组织好本学院青年教师,特别是当年新入职教师对申报示范课的课程进行观摩,同时鼓励各学院组织教师交叉观摩。 2.观摩活动采取日常课堂教学随堂进行,不打乱原正常教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