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有关部门:
根据《安徽省社会科学奖奖励办法(修订版)》(皖政办秘〔2023〕42号)和《关于开展2021—2022年度安徽省社会科学奖(社科类)评奖工作的通知》(皖社科联通字〔2026〕1 号)精神,现将我校2021—2022年度安徽省社会科学奖(社科类)评奖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范围
2021—2022年度评奖参评成果的年限范围是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出版、发表和完成的成果。
二、奖项设置
2021—2022年度评奖奖励项目总数不超过210项,其中一等奖不超过42项,二等奖不超过126项,三等奖不超过42项。著作类、论文类分设。
三、申报限定
本次评奖成果须由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申报,申报人限申报1类1项,合作成果须经合作者同意。
申报者只能选择一种申报途径和一个成果所属类别,如多途径、多类别申报,一经发现取消其参评资格。
四、成果要求
(一)参与评奖的成果必须是本省区域内的个人(成果申报时间截止前,人事关系应在我省)或集体研究的社会科学领域成果。
与我省教学科研单位签有人事聘用协议且在协议期内的作者(成果须为协议有效期内发表或出版且署名单位为我省教学科研单位),经单位人事部门提供证明,可以申报参评。
边缘学科、交叉学科的成果,主要研究对象是社会科学方面的,虽借鉴运用了自然科学的内容、手段和方法,其成果亦可列入社会科学评奖范围。
(二)参评成果须为评奖周期内取得的成果。下列各类社会科学成果可以申报参评:
1. 在出版社出版、报刊发表的社会科学研究领域的优秀学术著作(含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社科普及读物)、论文(含理论文章、研究报告)。外文发表的成果需提交原作品并附汉译文(著作需提交中文目录和中文摘要,中文摘要不少于2000字)。
“出版社出版”是指国家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图书出版单位正式出版并公开发行,以版权页第一版第一次印刷时间为准;“报刊发表”是指国家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出版、持有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并公开发行,以出刊时间为准。
2. 应用对策性研究成果,包括不宜公开发表并具有重大应用价值的内部研究报告(不含合集),已被实际部门采用并取得显著社会效益或产生经济效益,且具有副省级以上领导批示或市(厅)级以上单位采纳证明(样式见附件5)等佐证材料。采纳证明应包含成果名称、成果人及排序、采纳时间、成果价值等要素。未公开发表和出版的成果以首次批示、采纳时间(应在本评奖周期内)为准。
3. 社科普及类成果须为纸本图书形式,主要内容包括推进马克思主义大众化、宣传阐释党的创新理论、解答公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传承文明、传播人文社科知识等。
五、评审类别
(1)马克思主义理论(科社、党史党建)类;(2)哲学类;(3)经济学类;(4)管理学类;(5)法学类;(6)文学类;(7)艺术学类;(8)历史学类;(9)教育学(心理学)类;(10)综合类(含体育学、军事学、交叉学科等);(11)应用对策研究类;(12)社科普及类。
申报者审慎选择成果所属评审类别,选定的评审类别,原则上作为评审工作分类依据。
六、申报指标
本次评奖采取限额申报,我校申报限额10项。
七、工作安排
1. 2026年1月26日前,各学院按评奖实施细则和通知要求,开展推荐申报工作。由科研秘书将申报初评材料统一报送科技处,初评材料如下:
(1)《安徽省社会科学奖(社科类)成果申报表》纸质版1份及对应电子版(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2)著作类参评成果原件1份(译著须同时提供原著1份);论文类参评成果原件1份。外文发表的成果另外附汉译文(著作需提交中文目录和中文摘要,中文摘要不少于2000字)。
(3)佐证材料纸质版1份,按《参评成果和佐证材料清单目录》(附件4)要求提供。应用对策性研究成果需提供签字盖章的《应用对策性研究成果采纳证明表》(附件5)。
(4)未公开发表的成果需提供查重证明,以中国知网论文检索证明为准,重复率不超过20%。
(5)申报汇总表纸质版1份及对应电子版,纸质版需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务必仔细审核,汇总表应与成果申报表和申报成果信息一致、准确无误。
(6)师德评价情况和成果意识形态审核情况的证明材料纸质版1份(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提供),需学院党委书记签字,盖学院党委章。
2.2026年2月6日前,学校组织初评并公示。
3.2026年2月26日,公示无异议后,各学院按要求将拟推荐成果的正式申报材料统一报送科技处,具体材料如下:
(1)《安徽省社会科学奖(社科类)成果申报表》纸质版一式3份及对应电子版(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2)著作类参评成果原件2份(译著须同时提供原著1份);论文类参评成果原件1份,复印件2份(论文需复印刊物封面、版权页、目录、全文)。外文发表的成果另外附汉译文(著作需提交中文目录和中文摘要,中文摘要不少于2000字)。
(3)佐证材料纸质版一式3份,按《参评成果和佐证材料清单目录》(附件4)要求提供。应用对策性研究成果需提供签字盖章的《应用对策性研究成果采纳证明表》(附件5)。
(4)未公开发表的成果需提供查重证明,以中国知网论文检索证明为准,重复率不超过20%。
(5)申报汇总表纸质版1份及对应电子版,纸质版需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4. 学校按要求推荐报送省社科联评奖办。
八、工作要求
各学院、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按照《2021—2022年度安徽省社会科学奖(社科类)评奖实施细则》和通知要求,切实做好优秀成果的推荐申报工作。
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0553-2871435。
特此通知。
附件:
1.2021—2022年度安徽省社会科学奖(社科类)评奖实施细则
2.2021—2022年度安徽省社会科学奖(社科类)限额申报指标分配表
3.2021—2022年度安徽省社会科学奖(社科类)成果申报表
4.参评成果和佐证材料清单目录
5.应用对策性研究成果采纳证明表
6.2021—2022年度安徽省社会科学奖(社科类)成果申报汇总表
2021—2022年度安徽社会科学奖(社科类)申报附件材料.zip
科技处
2026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