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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课程统一考核与展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4-07   浏览次数:10

各专业:

为加强专业内涵建设,推进课程改革,切实提高课堂效果,请各专业在充分摸底调研的基础上,推荐不少于两门课程进行结课统一考核、展览。相关要求如下:

一、被推荐课程为专业主干课程,有相对稳定的教学团队,教学效果良好。

二、被推荐课程结课方式:

(一)为递交结课作业的,要求有统一的教学大纲、教学要求,并统一评分;

(二)为现场考核的,可在固定时间内(半天或一天,自定),学生自带电脑等用具按要求完成规定的考核任务,再统一评分。统一评分小组,一般不少于三人组成,在指定地点评分。学院督导参与。成绩正态分布以平行班全体学生为基准进行核算。

三、每专业推荐统一考核的课程,需大二、大三各一门;推荐统一展览的课程需大二、大三各一门;两者可交叉。被推荐统一考核的课程,需“递交结课作业”“现场考核”各一门。

四、请各专业于49日前,填写附件一并提交至:327907932@qq.com

 推荐统一考核、展览课程一览表.docx

设计学院

20264月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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